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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调查报告

2019年04月09日 新闻来源:   阅读量:
同语
反家庭暴力立法民间倡导工作组[1]
报告撰稿小组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王曦影博士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王晓华博士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者赵端怡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硕士生焦彤 
2015年12月
       2015年9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其官方网站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国家首次制定的反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是反家暴法制化进程的重大进步,也是自1995年北京世界妇女大会以来中国妇女运动一直孜孜以求推动的目标。草案第二条将家庭暴力定义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的侵害行为”。一方面,这一定义将家庭暴力的类型只局限于身体暴力,忽略了心理(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另一方面,这一定义将反家暴法的适用主体范围只局限于仅限于法定家庭成员中,将婚外的亲密关系暴力(同居,恋爱,离异或分手)都排除在外。为了促进草案的修改和完善,反家庭暴力立法民间倡导工作组开展“亲密关系中的冲突与暴力网络问卷调查”,以期望了解亲密关系中身体暴力、心理暴力与性暴力的发生状况;并进一步对比恋爱、同居和婚姻中的暴力现状。恋爱、同居、分手与离异等亲密关系的暴力应该包括在反家暴立法中,因为在其暴力特点(隐蔽性、循环性等)、危害性、社会认知等方面与家庭暴力一样,都属于私领域的性别暴力,社会都不予以重视,求助难,等等,这也是我们开展该项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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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摘要:Report on Violence and Abuse in Intimate Relations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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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家庭暴力立法民间倡导工作组成员: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为平,同语,新媒体女性,妇女传媒监测网,咸阳师范学院性别研究中心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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