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回顾|彩虹暴力终结所首次律师交流会收获满满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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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下午,由同语主办的“彩虹暴力终结所北京律师交流会”在和咖啡顺利举行。本次交流会的召开源于近日胜诉的全国首例跨性别就业歧视一般人格权案。同语主任闲担任本场主持,邀请当事人C先生、代理律师刘明辉教授及专家辅助人刘小楠老师分享该案的诉讼技巧与其中的宝贵经验。并特别邀请了长期关注性别议题的田咚律师、刘辉律师及跨性别中心负责人H.C作为嘉宾到场参与。
案件回顾与诉讼技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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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梳理了C案的重要的法律点后,当事人C先生讲述了作为跨性别者的艰难求职经历及案件过程中自身的变化,并提到律师和专家的缺失是案件开始遇到的最大困难。随后,嘉宾对话,对诉讼进行了解读。

代理律师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刘明辉表示,证据是本案中的一大问题,取证难也普遍存在于所有就业歧视案中;围绕跨性别就业歧视案的取证和诉讼策略进行主题分享,强调专家证言在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并鼓励社群内部培养法律人才,以更好地应对性与性少数群体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然而,判决中未提到跨性别和性别就业歧视是本案的一大遗憾。

专家辅助人刘小楠老师结合自身研究、对比国内外案例,为大家分析了就业歧视相关的法规,指出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被歧视受害人的救济存在严重不足,应对性别就业歧视中“性别”一词进行扩大解释。呼吁我国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并在禁止歧视的种类中加入“性别认同、性别表达、性倾向”,保护性与性别少数群体的平等就业权。
问答与开放讨论
特邀嘉宾跨性别中心H.C强调了就业在跨性别者脱离家庭暴力中的重要作用,并希望相关专家、律师关注未成年跨性别者的监护权问题。
特邀嘉宾田咚律师也从法律实务角度对案件后续提出建议。


田咚 H.C
到场参与活动的社群人士也就案件中的困惑和其他多元性别法律问题与在场专家进行恳切而深入的交流。
有参与者对劳动争议纠纷是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有些疑问,刘明辉老师告诉大家,劳动争议是不能够直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C先生这个案子的突破在与巧妙地把一个案件拆成两个案由(案件)去打,前期主要是针对劳动争议纠纷,在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后再提起的人格权纠纷。
北京女同志中心墨逝发言表示提前取证的重要性。但现实中问题重重,当诉诸法律欲维权时,却缺乏证据。

来自社群的Karen在会上提出提议,是否有可能选择一些司法条件相对宽松,对该议题相对友善的法院。
刘明辉老师也在最后做出总结,公益诉讼不以胜败论英雄,让立法者知道现实的需求。
交流会的最后,同语法律项目工作人员为大家介绍彩虹暴力终结所的法律服务。同语彩虹暴力终结所法律服务为性与性别少数群体提供和性倾向、性别表达和性别认同相关的校园欺凌就业歧视、婚姻与财产、生育与收养、医疗与健康等相关议题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转介等服务。
在大家的热情交流与回应后,本次律师交流会落下帷幕。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同语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将组织更多有关性与性别少数群体权益的法律交流活动,搭建平台加强友同律师与社群的沟通和交流,更好地维护性与性别少数群体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是对多元性别群体法律需求有所了解的友同律师,如果您是希望为多元性别群体做些贡献的来自社群的法律人,那么彩虹暴力终结所法律服务需要您的加入,和小律一起为社群提供友善的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一些与多元性别身份相关的法律困惑,希望得到友好律师的解答和帮助,彩虹暴力终结所法律服务将是您坚实的后盾。